深圳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案一审被判无期 被害人母亲:无法接受,会抗诉

奔流新闻2025-11-28 14:23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张鹏翔)11月28日,深圳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案在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母亲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无法接受这个判罚结果,会抗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钟某(2010年4月出生)与被害人潘某某(2010年5月出生)不仅是深圳某学校的同班同学,还同住一个小区。自初一起,潘某某的父亲与另一位同学陈某某的父亲轮流无偿接送包括钟某在内的三名孩子上下学,这一善举持续了近三年。然而,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这种日常的善意戛然而止。在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到小区大门口离开后,钟某先回到自己所在楼栋,随后看到潘某某独自一人到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悲剧就在此时发生,钟某持其网购的黑色折叠刀质问潘某某,随后持刀捅刺数刀后离开。令人发指的是,听到潘某某倒地呼救后,钟某竟再次折返,又对其捅刺数刀。

据警方调查,钟某在作案前曾通过搜索引擎查询 “14岁杀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并浏览过近年来未成年杀人案件及相关信息。更令人痛心的是,案发后钟某逃回家中,向家人谎称自己是 “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双手” 。小区物业人员发现情况后拨打110报警,但潘某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显示,潘某某死因是失血性休克,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骤然消逝。

2025年10月15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4小时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庭审中,钟某和父亲均当庭下跪希望得到被害人亲属的原谅,但被害人母亲曾女士表示不会谅解,也不会给对方出示谅解书。

11月28日中午,曾女士告诉奔流新闻记者:“虽然知道会被判无期,但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我给律师说了会抗诉,律师给我说可能无法改变这个结果,但还是会按照我的意愿积极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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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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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网友87752

2025-11-28

👌

网友07026

2025-11-28

可怕

网友88337

2025-11-28

持续关注此事件了解更多相关知识。

呵呵

2025-11-28

👍

妮子

2025-11-28

赞👍

网友30918

2025-11-28

这小孩怎么这么心毒啊?

网友13542

2025-11-28

👍

网友05436

2025-11-28

👍

五泉山下的小红花

2025-11-28

钟某某预谋行凶,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不过因其未成年从轻判无期,被害人**不接受抗诉,望法律给出公正回应。

童话

2025-11-28

这起悲剧令人痛心,14岁少年犯罪手段残忍。法院判决考虑了年龄因素从轻处罚,被害人**抗诉也能理解,法律需平衡公正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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