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04-13 12:07
【强法治稳预期 政法机关在行动】坚决扛起护企发展的职责使命——天水法院“四个三”工作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杜绝“一判了之”“一封了之”“一执了之”的机械做法,变“刚性”为“柔性”;改变“等案办案”“坐堂办案”“就案办案”的官僚作风,变“被动”为“主动”……近年来,天水市两级法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更新司法理念、护航企业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助推依法行政等重点任务,不断改善审判执行措施、改变执法司法作风,探索形成“四个三”工作法,坚决扛起护企发展的职责使命。
更新理念“三转变”
天水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实现刚性变柔性、被动变主动、治标变治本“三转变”,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前不久,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姚文丽等人主动走进部分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在签订销售合同的过程中,对方企业将合同履行地签订为对方企业所在地,导致发生矛盾纠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时,需要去对方企业所在地诉讼或者应诉,这种问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在天水锻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宣讲时,法务部工作人员问道。
“对于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企业可以考虑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解决争议的时间短,可以约定本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另外,在合同的磋商阶段,尽量将争议解决机构约定在本地。”姚文丽解释说。
不管走到哪家企业,法官们都会积极回应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把脉问诊,并现场发放法律法规手册,针对企业职工个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答疑,提供咨询帮助。
不仅如此,天水两级法院坚决杜绝“一判了之”“一封了之”“一执了之”的机械做法,在审判执行中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界限,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财产保全措施,平衡各方利益,将司法措施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护航企业“三不要”
天水市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和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有37家三线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债务缠身,发展举步维艰。针对这一现状,天水法院坚持办案不要把企业单位办散、办案不要把职工队伍办乱、办案不要把经营渠道办断的“三不要”做法,让企业不破产、职工不破碗、经营不破链。
在办理某老牌国有企业破产案时,在市委领导和省法院指导下,天水中院协调市工信委、金融办、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为该企业争取5项优惠政策,让企业顺利得以重组资产、复工复产,更保住了1200名职工的“饭碗”。
在办理某机床公司与某设计院标的为32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中,法院居中协调,达成执行和解,解除查封。机床公司在45天内还清欠款,双方的8件订单得以继续履行,实现了双赢。同时,法院协助该公司从4台异地查封设备中提取科研数据,帮助其申请获得6项发明专利,在办案中保护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
平等保护“三并重”
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是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天水法院探索推行政府与企业并重、国企与民企并重、企业与个人并重的“三并重”做法,平衡各方利益,保护企业权益。
天水中院还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会同8家行政机关建立执行联动、应急处置、法税协作、联席化解4项机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奠定法治基础。同时,靶向发力,诉调并举,督促有关部门兑付企业胜诉权益,在9起案件中追偿欠款2.97亿元。
在办理某民企与某国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国有企业单方终止合同,停止施工,导致价值10亿的1100余套房产无法按期交付,给民企的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法院依法督促这家国企继续履约,使项目顺利推进,打消了民企顾虑。
依法行政“三融通”
依法行政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天水法院采取加强府院联通、促进府内互通、协调双方沟通的“三融通”做法,促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实效。
天水中院牵头召开首届天水、陇南、定西府院联动暨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促进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府院会商,及时将有关案件情况向政府通报,避免行政、司法“两张皮”。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在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行政争议案件时,针对政府部门之间沟通不畅,案件进展缓慢的情况,法院协调4家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讲明原委、厘清责任、纠偏补漏、帮改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推动了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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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