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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2024-10-25 10:52
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奔流新闻记者获悉,被拐当事人杨妞花将参加开庭,她期望对余华英维持死刑原判,同时增加民事赔偿。
杨妞花说她24日抵达贵阳,专门参加25日上午的重审一审开庭宣判。“余华英是1990年左右开始拐卖儿童,我是他1995年的时候从贵州拐卖到河北邯郸的。26年之后,也就是2021年,我终于找到自己的家。我回家祭拜父母的那天,没有刻意的安排,那天是我的生日。在第一时间,我向有关部门提供了余华英的线索,一直到2022年终于立案成功。余华英被抓到的那天是2022年6月30日,农历六月初二。我们家仅剩的一张一家四口的照片拍摄于1992年的农历六月初二,很巧是同一天。”杨妞花说在余华英被抓之后,她并不知道余华英会被判多少年刑。“我一直坚信只有证据越多,她才会被判得越重。所以我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希望她能够得到重判。”
终于在2023年的7月14日迎来了一审开庭。“在一审开庭,一审宣判、二审开庭时,我跟余华英面对面了三次。在三次见面中,我没有见过她有任何认真悔过的态度。她当庭的时候认罪认罚,但是并没有主动交代其他孩子的情况。从11名儿童增加到了17名儿童,都不是她主动交代的。”杨妞花认为余华英只是怕死,但是她从不悔过。一直到后面余华英当庭翻供,也就是说她觉得判得太重了。
“在这一次开庭的时候,她突然说,这些孩子不是我愿意拐的,是别人逼着我去拐的。她当庭翻供,并且她可以恶毒到什么地步,她说是公安部门诱导我去承认的,后来是公安部门提供了录音录像,她自己的签字,自己的口述,自己的交代,包括中间介绍人的交代。在证据坐实的时候,她没有办法再去狡辩。”杨妞花希望所有的人贩子都能够得到重判。
“因为我发现人贩子不会主动交代孩子。为什么人贩子比杀人犯多,就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了。”杨妞花希望能够维持原判,维持原判的同时,希望民事赔偿提高。
“因为我觉得对我们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才赔偿3万元的赔偿,我觉得是完全不够。我希望大家能够共同见证她最终得到判决,也希望天下无拐,希望未来没有人贩子,所有的失散家庭都能够得到团聚。”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1990年生于贵州织金县的杨妞花,1995年冬天被拐卖至河北邯郸,2021年辗转回家后,向警方报案追究人贩子的法律责任。在她报案后,贵阳警方于2022年6月将人贩子余华英抓获。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郸,换得了5000元报酬,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卖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此外,余华英曾化名张芸,在2004年与丈夫王加文(当时化名王伟)拐卖2名儿童,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出狱。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后,2023年11月28日,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宣判。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10月25日早上九点半将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一审宣判。
文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 张鹏翔 实习生吕仁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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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倩云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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