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闻网2小时前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良好的营养和科学的喂养是促进婴幼儿体格生长、机体功能成熟及大脑功能形成的重要保障。如何评估婴幼儿营养状况?怎样指导养育人掌握营养喂养科学知识和技能?谁来提供相关评估和指导服务?记者8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试行)》,为科学喂养和评估提供依据。
婴幼儿喂养主要包括儿童从出生到3岁期间的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合理膳食和饮食行为培养。指南明确,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在婴幼儿满1、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进行9次营养喂养评估。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喂养行为评价、营养状况评价和咨询指导。
对于0至6个月婴儿,指南强调向养育人普及母乳喂养核心知识和技能,提倡纯母乳喂养,不添加水和其他食物;针对6至24月龄婴幼儿,指南要求着重指导养育人掌握科学的辅食添加方法,确保辅食添加频次和种类合格,努力减少婴幼儿缺铁性贫血;对于2至3岁幼儿,指南强调合理膳食、饮食行为培养的重要性,如选择新鲜、营养丰富的食材,少盐少糖,进餐时不观看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每次进餐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等。
据了解,喂养行为评价及营养状况评价完成后,儿童保健人员要结合婴幼儿健康检查、喂养行为评价及营养状况评价结果,及时对存在喂养行为问题的养育人,以及存在营养问题的婴幼儿,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和干预。对于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婴幼儿,必要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专业医疗机构。
记者 李恒 董瑞丰
责任编辑: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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