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02-21 20:11
人生七十古来稀,偏偏有些老人不服老,干出格的事。近日,江苏南通一女子遭到70岁房东猥亵,但因为房东年龄超过70周岁,被免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无独有偶,张女士在求职面试中被70多岁董事长猥亵,也是因为超过70周岁,警方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两起案件接连发生,已超出“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的道德争论,进入严肃的法律追问范畴。在公众的朴素认知中,既然有能力以身试法,就应该有能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当然,情绪不能代替法律的严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对“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四种情形明确,其中之一就是“七十周岁以上的”。从法律条文来看,警方对两起案件中当事人不执行拘留,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并没有问题。
也正是这一点,老人家属显得“底气十足”。据媒体报道,前述案件发生后房东儿子竟然放言“70周岁不执行处罚是(法律)给的‘福利’,有‘免死金牌’”。
你说气人不?70岁的红线本来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体现的是立法的良善。不承想在一些“坏爷爷”及不讲理的家属那里,成了“护身符”。
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并正式实施是在2005年。20年间,居民生活、医疗条件有了长足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了78.6岁。如今70岁以上老人的整体健康状况、认知能力,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有没有可能,面对一些老人违法“体力”的提高,法律也进行“适老化”调整呢?这方面并不是没有先例。比如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规定,“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刑责年龄的降低,在司法实践中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抓手”。同理,提高老年人违法责任年龄门槛,想必会起到震慑作用。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违法甚至犯罪的案件可能还会发生。以法律手段有效惩戒违法者、保护受害者,不仅是公众对惩恶扬善的期待,也是法治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
文丨奔流新闻评论员 赵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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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
赵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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