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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近日查处一起网约车司机违规收取“付费提速”案件,涉事司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吊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日前接到群众举报,搭乘网约车被司机以“付费提速”为由收取额外费用。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涉事司机刘某驾驶车牌照号为津ADQ9***运营车辆,于近日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乘客上车后开始低速行驶。当乘客明确提出希望提高车速的要求后,司机并未履行方便乘客、优质服务的社会责任,而是以“加快车速为有偿服务”为由向乘客额外收取20元费用。执法人员依法对司机进行立案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涉事司机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
涉事司机刘某严重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侵害了乘客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过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城市客运篇的相关规定,对司机刘某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并吊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处罚决定。
(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
责任编辑: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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