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客户端4小时前
2月28日上午,河南网红“罗大美”(本名尚某锋)遇害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不公开审理。“罗大美”亲属于上午8点左右进入法院,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庭审一直持续了近12个小时。20点13分,“罗大美”妹妹尚某走出法庭后告诉记者,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上午休庭期间,尚某透露,在28日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余某生首先否认和沙某姣的男女朋友关系,关于之前供述的杀人埋尸、勒颈致死等细节过程,余某生表示“全部都是他假设出来的”。而下午的庭审环节中,三被告人全部翻供,否认自己的罪行。
尚某告诉记者,余某生否认抢劫“罗大美”随身财物的价值,称那些财物是“假的、仿制品”,沙某姣同样也不承认这些财物的价值。
尚某说,余某生表示“罗大美”的转账行为都是“出于被害人的自愿”,“他说转账是被害人一再要求要给他,他才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将“罗大美”从南阳带到南召县的动机,余某生称是听到“罗大美”在外面说他的坏话,“想把他带到南召去让他受受罪”。
至于从境外返回,余某生称是当时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也是想如果没案发就打工赚钱,还钱给“罗大美”父母。
尚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余某生自己主观陈述称尚某锋的死亡纯属意外,完全是非主观行为,“一直在强调是因为过失。”
▲“罗大美”妹妹接受记者采访
出庭后,尚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下午的庭审环节中三被告人全部翻供。沙某姣称在此事上她只是出于恐惧心理,不得不帮助余某生实施抢劫行为。“杨某之前还承认多次和余某生、沙某姣共同商议抢劫勒索,但是今天却说只去过案发的出租屋两次,说他自始至终没有谋划过抢劫行为。”
在最后结案陈述时,尚某告诉红星新闻,三人一方面向家属道歉,都说自己曾经向公安部门主动坦白,加快了破案效率属于立功行为,但是在庭审期间他们又都否认自己的罪行。“我完全不接受他们的道歉,今天庭审时间很长,直到现在他们都不承认,这是对我们生者的伤害。”
“罗大美”母亲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无法接受被告的道歉,“我儿子已经躺在殡仪馆一年多了,今天他们依旧在庭审会议上狡辩自己的罪行。”
▲“罗大美”母亲接受记者采访
“罗大美”家人的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红星新闻,2月28日19时30分庭审结束,当庭经过法庭调查,向被告人发问,公诉机关出示证据,被告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家属一方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提出了被告余某生等人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偷越国边境罪、聚众赌博罪、盗窃罪等多个罪名,审判庭在被告人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罗梦婕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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