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客户端4小时前
在传统的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中,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衔接难题一直是阻碍发展的关键因素。高校院所持有大量专利成果,因缺乏转化渠道、担心风险损失等原因,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阁”,无法产生效益。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由于无法准确预估成果价值,担心转化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对高校院所的成果只能“望而却步”,不愿轻易购买……一方有成果,一方有需求,双方究竟如何才能打破僵局,大胆迈出合作的第一步,实现“有效握手”呢?
在昨天天开园举办的天津市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暨成果转化“三个一”行动工作推动会上,答案逐渐明晰。
从“观望”到“携手”
一个产研合作的破局样本
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李彭辉向记者分享了一则典型案例。
天津理工大学张联齐教授团队持有“一种富锂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应用”专利。运用该专利技术制备的富锂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装配成的扣式电池具有首次充放电效率高、电压衰减少、循环性好等优点,在提升新能源电池性能与稳定性领域极具应用价值。
智感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公司)主要从事仪器仪表行业,将仪器科学、光谱技术、人工智能等学科进行系统化交叉应用,业务涵盖新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拥有危险气体监测系统、气体分析仪等多款产品。该公司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在仪器仪表、环境监测等领域有长期合作。
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与智感公司交流时,了解到企业在电池材料、能量密度提升及快充技术等方面存在技术需求。技术转移中心结合企业需求,对校内科研团队进行筛选匹配,发现材料学院张联齐教授团队的研发方向与企业需求高度契合,便主动牵线搭桥,推动双方合作。
然而,在合作撮合过程中,技术转移中心发现双方存在顾虑。毕竟是初次合作,彼此了解不足,而且专利转化应用存在不确定性。经过技术转移中心的协调沟通,双方最终决定采用“先使用后付费”的合作模式。科研团队先将专利许可给智感公司使用,智感公司依据实际使用效果支付费用。若达到预期效果,智感公司需在合同期满30日内一次性支付2万元;若未达到,则无需付费。目前,双方正就合同具体内容展开进一步细化。
在李彭辉看来,“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是成果转化体系的其中一环,为老师提供了更多与企业合作的机会,增加了成果转化的可能性,是一种风险共担的机制,能有效推动更多成果走向产业化。
7个项目签约
“先使用后付费”全面推广
事实上,我市一直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去年,我市高规格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专利先使用后付费,着力破解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难题。本次推动会更是旨在通过全面推广“先使用后付费”这一模式,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助力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共有5家高校院所就7个项目与我市企业进行签约,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开展成果转化,成果涵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标志着我市“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进入深入实施阶段。随着校企合作从“短期交易”转向“长期共生”,产学研协同进一步加深,高效顺畅的成果转化模式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我市科技产业创新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企业“敢想敢干”,保险行业也在“先使用后付费”领域积极探索实践。
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机构部主管路瑶介绍,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于去年8月承担了京津冀首单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该保险主要面向开展专利实施的企业、高校等科技主体,旨在保障其在专利实施过程中,因出现与预期不符的结果、未达到预期成果而产生的前端成本损失。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能让企业‘零门槛’使用科技成果,引导企业积极投入成果转化;同时,促使高校院所和企业将工作重心从事前的犹豫顾虑,转移到事中的协同配合和事后的收益分成上,让双方都能从成果转化中实现收益。”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记者 胡萌伟)
责任编辑:李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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