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6小时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4日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星泰 资料图
刘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山东利津人,长期在山东工作,曾任日照市委书记,2018年1月升任海南省副省长,同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他转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4年5月,刘星泰官宣落马,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指出,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丨长安街知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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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