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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住的功夫,娃就失踪了。查监控才发现,一黑衣男子搂着我娃脖子,毫无声息把人带走了,而且和娃她妈擦身而过。孩子说,他当时被带进了旁边的KTV,一群醉酒的男人让娃唱歌!”孙先生说,想起3月22日的经历,他现在还后怕。
自驾去城固县看油菜花
晚上在酒店办理入住时孩子“失踪”
孙先生,西安人,3月22日周六,他自驾带着一家4口去汉中洋县赏油菜花,于当晚9时许到达城固县一酒店。
“我大儿子8岁,小儿子6岁,小儿子从小聪明,有些好动。”孙先生说,当时他一人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大儿子和妻子在前台一侧等待,小儿子一个人在酒店大堂的过道处玩耍。此时,酒店大堂仅有前台两位工作人员和孙先生一家4口。“等我们办理好入住准备进房休息时,四处找不到小儿子的身影,走廊旁有个茶叶店,我们以为他淘气跑到了茶叶店里,但是找了一圈也没见到。随后我们问前台,有没有见到一个6岁的孩子,她们说也没见到,我和孩他妈一下就蒙了。就办个入住的功夫,娃咋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失踪了?”孙先生说。
监控显示两黑衣男子把孩子带走
“过程没有任何声响,与我们擦肩而过”
四处呼喊仍未见孩子的身影,他便要求酒店调出当时的监控,“监控画面让我和爱人后背都渗出了冷汗,一个黑衣男子搂着我娃的脖子,悄无声息地就把人带走了,令我费解的是,平时聪明活泼的儿子当时没发出一点儿声音。”
监控画面显示,2025年3月22日晚9时12分37秒,孙先生一家四口在前台办理入住,小儿子在其母亲身边依偎后,便独自跑向了前台“右侧”的走廊,距离家人约5米,此后孩子未再远离。晚9时13分09秒,前台让孙先生妻子出示身份证,此时孙先生、爱人、大儿子三人均转向了前台。晚9时13分25秒,孙先生爱人登记完身份证后,“向左”转身。此时,两名黑衣孩子将男童从“右侧”带向酒店大门,其中一男子的右手贴着男童的脖子,男孩未发出任何声音,也未看向家人方向。
黑衣男子把男童带进酒店旁KTV
“房里很多成年男子,有人给他点了歌”
孙先生回忆,看到监控后,他怀疑儿子遇到了人贩子。由于该酒店的布局呈凹字形,车辆出入有统一的出口,他便指挥妻子打电话报警,并跑到酒店门口拦截检查出行的车辆。“当时我们脑中想了很多种不好的结果,孩他妈边哭边喊儿子的名字,我们嗓子都快喊哑了。”
随着孙先生一家的呼喊,围观和帮忙找孩子的人越来越多,酒店周围均能听到找孩子的声音。晚9时23分,黑衣男子带着孩子从酒店大堂右侧的茶叶店内走了出来,随后警方来到现场。
经询问得知,孩子是被带到了酒店旁的KTV包厢内,“孩子说,他被带到KTV后,发现房间里有很多成年男子,有人给他点了首歌,他不会唱,于是他就哭着说要找妈妈。包间内有人提供了手机,但没打通。”孙先生认为,虽然黑衣男子最终把孩子送了回来,但因黑衣男子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小儿子带走的,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酒店与KTV为同一管理方,并互通
酒店方称以为是家长带入KTV便未阻拦
3月25日上午时许,记者联系涉事方酒店,一工作人员称孙先生孩子被带走一事是误会,“当天就是黑衣男子看孩子比较可爱,于是把孩子带走了说给他买吃的,确实是他边界感比较差,再加上喝了些酒,才出现了这种荒唐行为。”酒店方称,事情发生后,酒店方积极配合孙先生找孩子,事后也给孙先生道歉并免除了房费。
黑衣男子是什么身份?酒店方称,其经常来店消费,酒店工作人员与黑衣男子面熟。
对于男孩被带去KTV一事,酒店方称KTV和酒店为同一老板管理,从酒店大堂可直达KTV。KTV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吗?酒店方称不允许未成年单独进入,但若有成年人带领便可入内,“KTV工作人员起初也以为黑衣男子带的是自家孩子,就未做阻拦。”对于黑衣男子十几分钟后将男童送回的情况,酒店方称经核实,为黑衣男子主动送回,“虽然当时孙先生和其他路人寻找孩子的声音很大,但因KTV内较吵,所以并未听到异常,是黑衣男子给孩子拿了些吃的后,把孩子主动送回了酒店大堂。”
城固局长热线回复称系醉酒导致误会
家长暂未同意和解
3月24日,城固局长热线回复孙先生称,经过调查,男童被带走一事实为误会。“当时他们看到孩子比较可爱,就逗了逗孩子,孩子也不怕生,就和他们一块儿出去了。并不存在职业人贩子拐卖的情况。”
对于发生该事的原因,警方回复称,“经调查,涉事男子在去歌城前已经喝了一场酒,处于醉酒状态。”对于涉事男子的行为,警方称,“已告知其涉嫌拐卖儿童,该男子表示希望就此事进行道歉。”警方表示,后续会深入调查此事,并对孙先生此行的遭遇表示歉意。3月25日上午11时许,孙先生表示,不接受黑衣男子的口头道歉。随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城固警方询问此事进展,但未得到明确答复。
律师说法——
不构成拐骗,但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成年男子将6岁男童带入KTV的行为已构成多重法律问题。
首先,该行为直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明文规定,使未成年人暴露于噪音、灯光刺激及复杂社交环境,客观上对其身心健康发展造成潜在威胁,涉嫌侵犯儿童人身自由权。其次,从刑事层面看,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因其缺乏拐卖或拐骗儿童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拐卖儿童罪或拐骗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但值得注意的是,若监护人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导致儿童出现焦虑、恐惧等严重心理创伤,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通过民事诉讼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此外,他提醒,儿童的心智均不成熟,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时刻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的“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义务。即使儿童身处安全场合,也不应完全放松警惕。若不幸发生孩子走丢等意外状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警方工作。
来源丨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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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