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6小时前
“五一”假期将至,演出市场迎来新一轮热潮,演唱会、话剧、音乐会等各类文艺活动一票难求,退票纠纷、权责不清等问题也随之增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近期投诉热点,从购票环节、退票规则、责任界定三方面,为消费者讲清与购票相关的“那些事儿”。
消费者在购票前,务必仔细阅读“购票须知”“用户协议”等重要信息并详细询问相关内容。演出票品非普通商品,往往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特征。实践中,部分演出票“一经售出,不支持退换”,部分演出允许在开票前或特定时间段内退票。消费者需特别注意退改期限、手续费标准等细节。此外,消费者在正式开票前购买以“盲鸟票”“早鸟票”“演出票+酒店套餐”等形式提前预售的演出票时,要注意演出时间、出票时间、座位分配、酒店情况等关键信息,如果商家未进行明示,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消费者若退票,需要区分个人原因还是主办方原因。个人原因退票需按照购票时达成的协议处理。消费者可主动与平台客服沟通,说明退改理由,协商是否有替代解决方案。例如因突发疾病就医,提供诊断证明后,部分平台可能酌情允许退票。主办方原因退票则指演出因突发情况、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或主办方单方面原因取消,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或主办方全额退款,且无需承担手续费。
碰上退票纠纷,“售票平台”与“演出主办方”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售票平台多为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中介,其主要责任是如实提供票务信息、执行约定的退改规则。例如某平台作为代理方,已在其页面以显著方式明示“主办方不支持退票”并进行相应的解释说明,消费者对此知情,则平台无权擅自退票。演出主办方作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负责演出的筹备、宣传及最终执行。若因主办方原因导致演出变更或取消,消费者应直接向主办方主张权利,平台有义务协助沟通。消费者在购票时,可通过演出详情页查询主办方信息,若遇权责争议,可要求平台提供主办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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