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3小时前
近期,有机构以“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为主题,举办相关宣传、交流、会议、推广等活动,并影射与我院存在工作关系。现就此声明如下:
一、“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原系我院2002年12月内设的非法人研究咨询机构,其存续期间仅设置联络协调组、科研宣传组、产业促进组,业务范围限定为相关的课题研究和咨询服务,不具备对外开展认证、商务、营销、投资、推介等经营活动的资质与能力。2012年6月,我院将“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撤销,并停止其对外开展课题研究和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
二、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是我国政府与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国际合作项目,1995年经财政部报国务院批准启动,由我院原内设机构“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持,2012年“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撤销后,我院未再参与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
三、我院从未批准成立过“国家公众营养改善肠健康直通车项目办公室”“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等机构,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企业、单位和个人成立“国家公众营养改善肠健康直通车项目办公室”“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等机构。擅自冠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国家公众营养改善肠健康直通车项目办公室”“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等名义开展的各类宣传、交流、会议、推广等活动,均与我院无关。
四、请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官网(www.amr.org.cn)及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公布的内容,注意甄别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
五、如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已遭受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案件线索。我院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声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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