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14小时前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王洪兵报道)近日,昭苏县人民法院察汗乌苏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宅基地地界争议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
阿某和王某是同村邻居,两家宅基地相邻,均在宅基地上盖了二层楼,两栋楼房间隔仅有40厘米。王某认为这40厘米的宽度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却发现此处登记在了阿某的名下。在修建楼房时王某与阿某协商,将自家楼房的下水管道埋入楼房间隔的40厘米地下,就这样两家和平相处10多年。
今年年初,阿某因病花费高额的医疗费,于是出售宅基地上一半的房产筹集医疗费,在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时,需要邻居王某指认边界,重新测绘颁证,王某对此明确表示拒绝,致使阿某无法顺利出售另一半房产。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多次调解无果。4月18日,阿某将王某起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拆除王某家的下水管道。
“他态度蛮横,产权在我名下,凭什么不协助指认边界!不指认边界就必须拆除他家的下水管。”
“这原本就属于我的宅基地,是他多占了,才同意我埋的下水管道。”两人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
承办法官巴图巴依尔调查后确认,40厘米宅基地使用权确属阿某。考虑到邻里关系,法官决定调解。巴图巴依尔一方面向王某释法,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擅自埋管构成侵权;另一方面劝解阿某,邻里应互助互谅,给予排水、通行等便利。通过耐心疏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
4月27日,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认可40厘米宅基地归阿某所有,并签字指认边界;阿某允许管道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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