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客户端4小时前
近日,康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时,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康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罗布次仁介绍:“当时,我和同事正在辖区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走走停停,轨迹异常。”
带着怀疑的心态,交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塔某摇下车窗时,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面而来。塔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图为塔某被查处。
塔某家住康马县少岗乡朗巴村,面对检测结果,他告诉交警,因为正值春耕农忙,天气炎热,在田间劳作时口渴难耐,想着喝一点青稞酒能解渴又提神。随后又抱着“路程短、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驾车行驶,谁想当行驶至康马县南尼乡楚嘎村时,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给予驾驶员塔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和普法教育,塔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绝不再犯。
当下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农村地区人车出行频繁。康马县交警也提醒大家,酒后驾车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春耕再忙,安全不能忘。康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同步开展“一盔一带”酒驾危害宣传教育,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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