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壹点客户端6小时前
近日,一则“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推文引发关注与讨论。
该博主将原价4元(成本3.4元)的柠檬水加价到6元出售,
3个半小时内卖出98杯(含自饮2杯),最终获利254元。
发布者“黄腿肠”称,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周边仅有售卖矿泉水和冰棍的流动小贩,没有便利店。
一位博主发现商机,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利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进行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人少却显眼的位置摆摊售卖。
该博主将原价4元的柠檬水定价为6元出售,半小时便售出20杯,随后又下单补货。
三个半小时内,该博主累计卖出98杯(含自饮2杯),最终获利254元。
经过搜索可以发现,在不同时间和地点,也有类似摆摊售卖蜜雪冰城的视频,
但视频中并不清楚是蜜雪冰城工作人员摆摊售卖,还是其他摊主转卖。
5月初,一位大爷在蜜雪冰城“批发”柠檬水的视频就曾被爆出。
据网友爆料,这位大爷每天清晨都会去蜜雪冰城门店一次性买四五十杯柠檬水,装进泡沫箱、塞上冰袋保鲜,再拉个小推车直奔景区。
到了景区,大爷一杯加价1块钱转手卖给游客,不到半天就能卖光。
还有网友称自己在演唱会场馆外摆摊2小时,通过二次售卖蜜雪冰城的柠檬水,净收入超200元。
对此,记者联系了多名有此经历的网友,其中一位网友表示,也并不是“稳赚不赔”。
这位网友表示,自己曾进购20多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在一偏僻景区提价至5元一杯售卖,结果无人问津,导致大量柠檬水被浪费。
另据报道,5月20日,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由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这一行为在网络上引发诸多讨论,评论区直接炸锅了!
有网友称赞博主思路新奇,是“商业奇才”,认为景区内矿泉水价格也普遍较高,6元的柠檬水能够接受,且这种灵活的赚钱方式是积累第一桶金的有效途径;
也有网友质疑,认为这种团购二次销售的行为存在违法风险,品牌方若追究,转卖者或将面临法律责任。
对于网友的疑问,进购蜜雪冰城柠檬水二次售卖的行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合法购得的正品,未改变商品性质、包装和商标的情况下转售,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品牌方不予追究。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告诉记者,从合法性来看,转卖者所售产品为正规渠道购买,未造假、未哄抬物价且未侵害他人权益,一般不构成违法。
不过,转卖者可能因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证件,违反当地针对流动商贩的管理规定。
对于提高价格转售的行为,律师认为,蜜雪冰城将产品售出后,购买者即享有处置权,品牌方无权约束转卖行为,若品牌方限制转售价格,则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
此外,对于转卖者摆摊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的行为,律师指出,其主观目的多是表明产品来源,并非恶意侵犯商标权,若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且合理使用标识,通常不构成侵权。
公开资料显示,蜜雪集团上市后的首份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蜜雪集团全球门店总数达到46479家,相比2023年同期增加了8914家。其中中国内地门店为41584家,内地以外门店为4895家。
根据财报,蜜雪冰城主要有两类业务,一是商品和设备销售,二是加盟和相关服务。前者收入占比97.5%,后者仅占比2.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崔可腾 综合红星新闻、经视直播、潇湘晨报、北京商报、新浪微博、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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