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6小时前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直播带货消费提示,针对其中提到的直播带货的各种“坑点”以及“避坑办法”,记者展开了调查。
直播带货消费提示中提到,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谨防虚假夸大宣传。
在一家直播带货平台,记者以保健食品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前几个直播间售卖的产品,确实能看到蓝帽子标志,但刷着刷着,记者发现了不对劲。
“XX牌神经酸,治疗抑郁焦虑失眠……”一个直播间的标题如此写道,作为保健食品,这样的说法显然已经违背了《广告法》中,“保健食品广告不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要求。更为离谱的是,记者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输入这款产品的信息,无论是品牌名还是“神经酸”,都没有对应的产品信息。这说明,主播宣传的这款产品根本就不是保健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在另一家网购平台的网店,记者找到了同款产品,在商品明细中明确写道,这款产品是“非食健字”的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但回看带货直播间的商品名称,“保健食品”四个大字依然写在当中。
还有的直播间,主播虽然没有明确声称产品是保健食品,但字里行间都在给予它是保健食品的暗示。“你家孩子为什么拉臭前边硬,因为孩子的肠道里边已经有小火苗了。主播建议你给宝宝吃这款产品,清一清小火苗。”“我们体内的益生菌含量随年龄增长是会逐渐减少的,从40岁以后,每天都要补充益生菌,我们这款产品,每盒都包含4万亿的活菌……”除了主播的话术,直播间的背景布局也充满了暗示意味,比如产品的“适合人群”是患有肠胃不适,消化不良等问题的人。记者通过市监总局的查询平台查验发现,这些产品都不是保健食品。
但记者在使用市监总局的查询平台时,发现它的查询功能有待完善。平台只认“产品名”,不认“批准文号”。即使一个产品确实是保健食品,消费者只输入小蓝帽上的“国食健注XXX”文号是不行的,必须把产品名打进去,而且还要连带着把品牌等信息一并输入进去,否则列表中可能出现很多种类似产品,找起来相当麻烦。
相关法规:
《广告法》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如何查验产品是否为保健食品?
1.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
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
2.输入产品的品牌和名称(只输入批准文号无法查询),如果查询到相关信息则证明是保健食品,反之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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