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闻客户端7小时前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彦刚)今年“五一”以来,西安市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严查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5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通报了6起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处理情况。
西安静待花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梦云飞集团),法定代表人魏某某,以公司名义在碑林区皇嘉广场三楼C14-17号,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蓝田县北环路现代医院隔壁极智教育,违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蓝田县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
白某某,以个人名义在雁塔区交大曲江新村南院17号楼301室,违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雁塔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3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蔺某某,以个人名义在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5层,违规面向义务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央区联合行动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某某,以个人名义在鄠邑区甘亭街道朝阳路一民房内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鄠邑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上述行为作立案处理。
魏某某,以个人名义在未央区青门新区3号楼4单元401室,违规面向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央区联合行动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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