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客户端06-04 14:03
根据区征收部门委托,因龙坪路市政工程(龙岗大道-站前路)项目建设,需征收下列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现将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公示如下,如对下列公示房屋权利人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带齐产权资料到宝龙街道土地整备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公示内容将作为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联系人: 池工/曾工 电话:0755-23255372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3栋3312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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