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热点06-05 11:28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
今天,国家安全部发布3起典型案例——
一次快门定格的安全危机
作为陆海空多维交汇的枢纽,口岸承载着国门边防、军事保障、能源运输等多重安全职能。但个别人员不了解口岸管理相关规定,违规记录口岸内的边防布局、军民两用设施参数等敏感情况,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隐患。
某公司宣传部门员工在未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的情况下,私自携带无人机进入某口岸限定区域拟实施航拍作业,意图拍摄一段航拍视频用作宣传素材,被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制止。
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开展法律科普并进行批评教育。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口岸限定区域涉及国家安全事项,不得随意拍摄。
一颗水果带来的安全风险
生物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口岸查验是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第一道防线。
某旅客违规夹带一批未经申报的水果入境,被有关执法部门截获。
经检测,该批水果中存在桔小实蝇幼虫。该虫又被称为“水果杀手”,繁殖能力极强,一经扩散可能造成大量作物减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规定,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入境人员应主动配合口岸执法部门开展检疫查验,严禁私自携带寄递生鲜果蔬、活体宠物、境外土壤等相关检疫物品入境。
一纸文件引发的安全隐患
我国法律对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事项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涉密文件出境,将带来失泄密风险隐患。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高某拟赴境外执行公务,违规携带1份秘密级文件出境,被有关执法部门截获。
经查,高某确因境外业务需要携带该文件出境,但未按规定办理涉密载体出境许可手续。事件发生后,高某所在单位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涉密单位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来源丨“国家安全部”公众号、新黄河客户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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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