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12小时前
6月6日晚间,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开信称,决定即日起,原“多半”系列产品更名为“面饼 120克”、原“多一半”系列产品更名为“面饼 110克”,并将在本月内停止生产原包装产品,后续终止使用“多半”、“多一半”产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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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多半”商标引争议背后:还有企业曾注册“一倍半”“一大袋”“1桶半”
近日,白象方便面因“多半袋面”系列产品包装上的“多半”为注册商标一事,引发争议,多个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有网友发布图片称康师傅、今麦郎等也有相关商品,同样被质疑玩文字游戏。康师傅的关联公司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曾申请注册“一倍半”“1碗半”“1倍桶半”等商标,当前处于无效状态;今麦郎实业有限公司也曾申请注册“1桶半”“1袋半”“袋半”等商标。
▲白象方便面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多半袋面” 网络截图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冬认为,这类问题主要出在商标使用上,建议相关部门定期出台相关指引加以规范。多名受访律师认为,这类“诱导商标”不仅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也可能影响其他商家的正常经营,但在实际审查中存在一定困难。
白象“多半”商标:被质疑玩文字游戏、诱导消费者
近日,白象方便面被消费者指出,“多半袋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是注册商标。客服称,“多半”的确是商标,“多半袋/桶面”仅为产品名称,商品克重以包装上标注为准。事情很快引发热议,登上多平台热搜榜单,被质疑玩文字游戏、诱导消费者。
4日,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目前公司在售的“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基础上推出的110~120克面饼的大分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心是为了与常规分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
但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以“白象方便面”搜索发现,多款未标识“多半”、大袋的白象品牌方便面,面饼质量也都在100克以上。
▲白象曾经注册的部分商标 据天眼查
天眼查数据显示,白象在2018年至2021年之间注册了包括多半、白象多半、多半袋、多半桶、多半袋二代等十余个商标,目前两个造型不同的多半、白象多半、白象多半袋、白象多半桶显示处于有效状态。
康师傅曾申请“一倍半” 还有零食企业注册“一大袋”
白象方便面“多半”商标引发争议后,有网友发布了多张照片称,康师傅、今麦郎等也有类似商标。电商平台搜索发现,确实存在今麦郎一袋半、康师傅一倍半等方便面在售。天眼查信息显示,康师傅的关联公司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曾申请注册“一倍半”“1碗半”“1倍桶半”等商标,当前均处于无效状态;今麦郎实业有限公司也曾申请注册“1桶半”“1袋半”“袋半”等商标。
▲今麦郎注册的部分商标 据天眼查
类似可能引发文字擦边球的商标争议并不少见,特别是显示商品重量、数量等方面。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以“多半”搜索发现,能看到有装饰材料公司注册多半米、多半方商标,餐饮公司注册多半两商标,酒类公司注册多半斤、多半碗、多半两商标,调料公司注册多半包等。另外还有零食企业注册“一大袋”商标、饮料企业注册“大瓶”商标等。
近年来,多个商标引发关注,如注册了“壹号土”商标的商家售卖壹号土猪等。另外引发关注的,还有“一品牛”肉干、“山里来的土”鸡蛋、“树上熟”水果、“供港”牛奶、“0蔗糖”饮料等。
专家建议:商标在使用上需要加强监管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白象“多半袋面”的“多半”商标,容易让公众认为商品分量比普通款多一半,可能涉嫌违反了此条规定。另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像“多半”“壹号土”等商标,直接指向商品的分量、原料、成分等特点,并且缺乏显著特征,难以区分商品来源。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若企业在包装或宣传中,利用这些商标故意误导消费者,如白象“多半袋”面搭配“大分量,倍满足”宣传语,易让消费者认为分量大幅增加,也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真实性原则。
▲今麦郎在电商平台销售的“1桶半”方便面 网络截图
付建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全面信息。而且这些商品故意将包装上的商标与产品特性联系,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
长期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皓月告诉记者,虽然商标法有明确规定,但目前这些引发争议的商标案例,单拿出来往往并不存在明显问题,而是在使用中通过与其他文字结合产生误导,这种现象在食品、化妆品等行业较为常见。在实际审查中,只能根据商品类别和使用场景等具体情况来具体判断,存在一定审查困难。徐皓月提到,对于这类存在误导的商标,可以向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
徐皓月认为,这类诱导性商标除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还可能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比如注册了“一袋半”的商家,可能会去主张没有相关商标但真的推出了大面饼产品并在包装上加以标识的商家侵权,从而影响正常推出此类产品的商家经营。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冬认为,这类商标争议的出现,问题主要还是在商标的规范使用上。按照商标法禁止带有欺骗性商标注册的规定,需要在后续审查发现违规使用后进行处罚或者宣告无效。这些诱导商品在使用中也会面临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风险。
朱冬提到,要解决这类问题,一方面要从法律上明确秉持诚信原则这一导向,树立一个基本原则;在出现问题后及时进行处理,对后续法院判决和商标申请提供指引。朱冬建议,主管单位可以定期出台一些经典案例和行为指引,对所有行为人进行引导。(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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