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10小时前
老年人之间发生黄昏恋,转账20万元后感情却日渐淡薄,家属能否拿回这20万彩礼钱?不久前,刘先生和与他年龄相仿的何女士有一段黄昏恋情,相恋中刘先生给对方转账20万元,后刘先生因病去世,刘先生的女儿把何女士诉至法院,想要回这笔彩礼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彭珍珍法官做客CCTV13《法治在线》,解读涉婚恋财产纠纷典型案例。
黄昏恋情难遇见
20万元为结婚条件
2021年,北京的刘先生与何女士相识,两人经常共同旅游,参加活动,感情迅速升温,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刘先生希望和何女士组建新的家庭,为了与何女士结婚,刘先生多次询问何女士如何才能答应结婚,并指出,有什么条件可以提出来。经过他们多轮谈判,确定下来刘先生给何女士50万,把石景山的一套房产写何女士的名,于是刘先生就向何女士先转了20万元。
女方收到20万元
后态度转为冷淡
何女士收到20万元后,刘先生认为何女士对自己态度冷淡,就没有继续给她转钱。直到2023年6月,刘先生不幸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在多次住院治疗期间,何女士仅探望过一次。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示,刘先生除了对何女士嘘寒问暖,还多次在微信中表达失落情绪。
“所有的居家用品均就位,就差详细的收拾了。人呢?”
“忙什么呢?一点音讯都没有。”
“太让我失望了。”
“咱们大概有100多天没见面了吧。”
“我住院已经七八天也没有看到你的身影,真是很难过。”
然而,面对刘先生的问候和期待,何女士却时常不予回复,或是以“姐姐生病离不开人”为由,表示自己没时间前去探望。
原告律师
刘先生认为在自己患病期间,何女士并没有给予他应有的关心和陪伴、微信联系时常得不到回复、住院期间也仅到医院探望过一次。
临终前老人立遗嘱:
“返还彩礼钱”
彭珍珍法官
在10月份的时候,刘先生可能感觉到何女士对他的心意并没有他想得那么好,就开始后悔转账20万这个事了,给他的女儿留下了一个遗嘱,然后还找了两个见证人,同时也想委托律师去起诉何女士要回这20万。
刘先生在委托他人代书的遗嘱中写道:“我先转给她20万元作为聘礼,但是她拿了钱后态度反而越来越冷漠,我真看错人了,帮我把聘礼钱要回来。”
2023年10月24日,刘先生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追回此前转账的20万元。然而不幸的是,就在委托律师起诉的当天晚上,刘先生不幸离世。她的女儿作为唯一继承人,起诉要求何女士返还这笔20万元的彩礼钱。但是被告何女士却并不同意退还,表示两人从来没有结婚的打算,这笔钱也不是彩礼,是对方表达爱意的赠予。
原告提供聊天记录
证实确有结婚计划
从刘先生与何女士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刘先生是以结婚为目的与何女士交往,不仅经常向对方表达爱意,还积极为两人的未来共同生活做准备。2022年6月17日,刘先生给何女士发送的微信中写道,“对于咱们的这段感情,我是真诚的,是认真严肃的,我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局。”两天后,刘先生又发送了这样一条信息:“北京人寿叫我去,明天一起去,听听他们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分析”。除此之外,刘先生还向对方发送了标题为“二婚的妻子对丈夫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链接。原告方认为,这些证据都足以证明双方在讨论和筹备结婚的事宜。但是,被告何女士表示,双方并没有结婚的打算。
彭珍珍法官
何女士认为双方没有结婚的打算,双方只是在谈恋爱,在相互的了解的过程当中,且双方虽然没有同居,但是也会共同出游,会产生很多的花销,比如说会产生医疗费的互相承担,所以她认为刘先生向她转的账里面,其实有一部分是为了弥补何女士为双方花销支出的承担的一部分钱。
是否属于彩礼情形
法律条款作出厘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同时,对不属于彩礼的情形作出了列举。例如,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或是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老人先表达结婚意愿
后续才转账
法院认为,尽管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没有出现“彩礼”这两个字,但可以看出刘先生向何女士表达了想要结婚的意愿,正是在这一前提下,才发生了后续向何女士转账20万元的行为。
彭珍珍法官
比如刘先生为了打消何女士的顾虑,跟何女士发了一些说去咨询了一些法律的专家,或者看到了一些法律的文章,里面说的是二婚的妻子,对于二婚的配偶的财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微信很明显是在打消何女士对于他们二婚之后,她继承不了何刘先生财产的疑虑,包括刘先生多次表示想要跟她共同生活,并且说要为他们俩的共同生活要去装修一套房子,结合他们双方有结婚的意愿,所以我们就认定20万元是彩礼。
法院支持原告主张
认定20万元为彩礼
那么,被告何女士是否应返还这笔钱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彭珍珍法官
刘先生和何女士既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何女士是应当向刘先生返还这笔20万元的彩礼。
现在刘先生在生前已经明确表达了,他要求何女士返还彩礼的意思,虽然他已经去世了,但是刘女士作为刘先生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她有权利继承请求权。针对被告何女士提出的这20万元为双方共同花销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彭珍珍法官
关于何女士主张的双方共同花销,因为根据何女士提供的证据,没有办法证明跟这20万有直接的联系,所以法院没有认定这部分有需要扣除双方的共同花销部分。
2024年11月4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由何女士返还20万元。
老年人彩礼维权
难度为何更高
法官审理这起案件时发现,老年人的婚恋与年轻人的婚恋存在着显著差异。因而他们在处理涉及较大金额财物转移时,更容易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和维权难度。
法官提示,在涉及重大财务决策时,老年人应格外谨慎,并确保让家人知晓和参与决策过程,以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误解和争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CCTV《法治在线》
供稿:北京大兴法院
编辑:赵铭瑄 刘宇航
审核: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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