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06-12 18:57
远程操控他人所驾车辆并指令熄火 深圳一男子获刑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上,车主所驾车辆突然失控并多次熄火……深圳男子赖某将车辆抵押借款并最终转售后,竟利用智能汽车远程控制功能,先盗窃车辆,后又远程操控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最终,赖某因犯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数罪并罚,受到法律严惩。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0月,被告人赖某通过从事二手车租赁业务的钟某介绍,以17.5万元购入一辆奔驰小型越野车。2024年7月,赖某以此车作抵押向钟某借款15万元。同年12月,因无力偿还借款,经赖某同意,钟某将该车转售予林某。
2025年1月1日清晨5时许,赖某在明知车辆已售予他人且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定位发现该车停放在深圳某汽修店门口。赖某随即雇请一名代驾司机前往现场,利用手机遥控启动车辆,指使代驾将车开至东莞市某农贸市场附近交由其接收。随后,赖某将车辆藏匿于深圳盐田某花园地下停车场。
1小时后,车主林某察觉车辆被盗,通过定位找到车辆并赶往盐田取回。行驶途中,赖某发现车辆启动移动,竟多次通过手机远程执行熄火指令,试图阻止林某取车。经查,赖某实施远程熄火操作时,林某正驾车行驶在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及城市主干道上,车辆因被远程干预而失控,情况极其危险。案发后,赖某经民警电话通知投案。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14.58万元。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赖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综合考虑赖某系累犯,同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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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秋燕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全域新闻
张原诚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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