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壹点客户端5小时前
与购买全新的商品相比,二手商品物美价廉能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在二手商品交易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纠纷隐患,需要引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注意。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0日,张某(化名)从经营二手空调买卖的李某(化名)处以1180元的价格购得二手空调一部,张某在接收空调后放置于自家地下室,准备日后自行安装。9月3日,张某以空调生产日期不是双方约定的10年内为由,要求李某退还空调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又重新购置并安装了空调。2025年3月,张某到昌乐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空调款1180元,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3540元。
李某在庭审中辩称,张某在购买空调13天后要求退货,已经超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且张某提供的照片上“2014年”是空调外机电机上的标识,电机属于配件后期可以更换,不是整机的生产日期,可能是前客户换了电机。双方的买卖是现货交易,空调也没有质量问题,张某在验收收货后交易完成,主张退还空调、返还货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在买卖过程中亦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应“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对买卖关系无异议,且均认可案涉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张某提供的一张照片虽有“2014年”的标识,但未显示空调的整体,张某亦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张某已经重新安装空调的事实,承办法官通过向张某释法明理,张某自愿放弃了三倍赔偿的请求,仅主张解除合同、返还空调款1180元。经承办法官与李某沟通,就案涉空调可能与双方的约定存在差异等进行分析,重点围绕案涉空调对张某已无实际价值,但李某系二手空调经营者,能进一步实现空调使用价值等进行说明。李某称二手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张某购置空调已半年有余,同意按照现行市场价500元返还空调款。承办法官经与双方进一步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张某于5日内将案涉空调送还李某,李某验收接受后退还张某空调款800元的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二手商品交易蓬勃兴起,成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潮流,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二手商品交易中,人们普遍关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二手商品交易可不可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对此不能一概而论,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购买的二手商品是因为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出现问题,则可以退货。如果购买二手商品是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则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购买的二手商品是在日后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可以要求卖方承担更换、修理责任。
二是二手商品交易能不能“退一赔三”?“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但要适用三倍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如明知道所售二手物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却宣称是正品,或者隐瞒物品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等。其次,消费者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遭受了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如购买到的二手物品无法正常使用、价值远低于支付的价格等。
上述两个问题,也是该案的争议焦点。该案中双方认可案涉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虽然李某自愿开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在张某提出退货时已经超过了七天,张某亦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在出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其主张无理由退货及“退一赔三”证据不足。但鉴于张某已重新安装了空调,案涉空调对其无实际价值和意义,为了充分发挥案涉空调的使用价值,经承办法官与双方认真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解除了合同、退还了部分货款,让案涉空调再次进入市场实现“物尽其用”。
温馨提示:在二手商品交易中,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在商品交付前应向消费者如实说明商品的实时状况,并确保交付前的商品与其描述相符,避免产生纠纷。消费者应避免盲目贪图便宜或轻信他人,注意卖家过往交易情况、信誉评价等信息,提高甄别能力,谨慎交易,并保留相关证据,便于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热线:13893646444(微信同号)
拍客:benliu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