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11小时前
在少年刘学州自杀离世1247天后,6月24日,其代理律师周兆成在其社交平台发文证实,北京互联网法院已于今年6月9日对“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名网络大V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5.7万元。当日,15天的一审上诉期满,意味着该案一审胜诉。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此案胜诉意义重大。
判决:大V构成侵权,亲属认可结果
周兆成介绍,法院经审理认定,两名被告网络大V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存在捏造事实(如虚构“刘学州要求亲生父母买房”)等行为,超出了合理评论的边界,构成对刘学州名誉权的侵害。这些言论直接引发了针对刘学州的大规模网络暴力,成为压垮这位未成年人的重要因素。
“不上诉了,法院已经给出了公正的判决,我相信法律,这个结果我认了,我只希望这件事给大家提个醒,别再让网暴发生在别的孩子身上。”周兆成发布的一段视频中,抚养刘学州长大成人的姥姥泣不成声。她强调,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钱,就是给孩子讨个公道,叫网暴者受到惩罚。
律师:三个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周兆成用了三个“第一次”概括此案判决的突破性意义。
第一次明确未成年人网络特殊保护地位:判决指出,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心理承受能力脆弱,在网络环境中处于特殊弱势地位。针对他们的侮辱性、诽谤性言论,即使是看似平常的“犀利批评”,也可能对其人格尊严造成毁灭性打击。这一认定突破了传统侵权责任中对损害后果相当性的固有认知,为未成年人构筑起抵御网络恶意的重要屏障。
第一次认定网络暴力“集聚效应”的法律责任:判决深刻剖析了网络暴力的独特危害性——单条评论或许力量有限,但当海量的恶意言论汇聚,形成网络暴力的风暴时,就会产生毁灭性后果。周兆成强调,此判决打破了“法不责众”的困境,为追究网暴者责任提供了清晰的法理依据。
第一次突破确认事实抚养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本案原告是刘学州的养家外祖父母,虽无法律上的收养登记关系,但法院基于他们多年来对刘学州实际承担了主要抚养、教育、照料义务,与刘学州形成了深厚的亲情纽带和事实上的监护关系,认可了其作为近亲属提起侵权诉讼的主体资格。这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司法对实质正义和人间亲情的尊重。
判决书明确指出,文明、法治、和谐等价值理念必须延伸到数字空间。周兆成表示,此案判决不仅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向全社会发出的强烈警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意伤害,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件回溯:寻亲成功后遭网暴酿成悲剧
时间回溯至2021年底,命运多舛的刘学州通过网络寻亲成功,与生父母相认。然而,短暂的团聚后,因住房等问题产生分歧,其生母将刘学州联系方式拉黑。随后,刘学州在网络上披露相关经历,却遭到部分网民(包括涉案大V)的恶意揣测和猛烈攻击,如“逼生父母买房”等。
2022年1月24日凌晨,年仅17岁的刘学州留下遗书后,在海南三亚服药自杀,经抢救无效离世。
随后,刘学州养家亲属委托周兆成律师团队,将两名实施网暴的网络大V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历经2023年2月、9月两次开庭审理,于2025年6月9日迎来一审判决,随着一审判决上诉期于6月24日期满且原告方明确表示不上诉,该判决正式生效。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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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
张秀芸
奔流新闻记者 市民新闻
张原诚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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