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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
关于抚仙湖2024年开湖捕捞的通告
详情如下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关于抚仙湖2025年开湖捕捞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抚仙湖渔业资源,加强土著鱼类保护,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障沿湖群众渔业收入,按照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抚仙湖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抚仙湖开湖捕捞工作的通知》等,现就2025年度抚仙湖开湖捕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湖捕捞时间:自2025年7月1日12: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12:00止,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捕捞方式及种类:(一)银鱼刺网捕捞。银鱼刺网捕捞种类为银鱼,不得捕捞除银鱼外的其他鱼类。(二)放大线垂钓。严格遵守《澄江市抚仙湖垂钓管理规定》,不得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中的花鲈鲤、抚仙鲤、抚仙金线鲃等珍稀鱼类,误捕的必须立即放归抚仙湖。
三、捕捞水域及管辖。渔民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捕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综合行政执法股4个执法点出入航道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及尖山小学周边区域(以北300米、以南500米、以东1300米水域范围)禁止捕捞。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含托管的海关、海镜社区)区域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一股管辖,路居镇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二股管辖。
四、捕捞许可证办理及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捕捞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为:银鱼捕捞(刺)网1000元/年/船;垂钓杆(线)100元/年/杆(线)(岸上娱乐性手杆垂钓除外)。渔船无水密舱的一律不予办理捕捞许可证。
五、办证时间及地点。办证时间:从2025年6月24日8:30起开始办理,办证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一张大一寸照片、原捕捞许可证进行查验和签注。办证地点:①龙街街道(万海、广龙、尖山)、右所镇:北岸执法点(右所镇马房村牌坊对面),联系电话:0877-6793996;②路居镇:胡家湾执法点(路居镇胡家湾村),联系电话:0877-8015509;③龙街街道(禄充、立昌)、路居镇(明星):禄充执法点(禄充风景区波息路4号),联系电话:0877-6713772;④海口镇:海镜执法点(海口镇塘子村),联系电话0877-5057056;⑤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澄江市凤麓街道环城南路95号,联系电话:0877-6916356。
六、开湖捕捞要求。开湖捕捞期间,严格遵守“七禁”:一是禁止无证捕捞;二是禁止涂改、买卖、出租、转让或者转借捕捞许可证;三是禁止电力拖捕;四是禁止使用燃油机动船、电动拖网或者污染水体的设施捕捞;五是禁止定置大漂网、渔枪、地笼、漂钩(延绳钓)等禁用渔具、捕捞方法或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六是禁止毒鱼、炸鱼、电鱼;七是禁止没有水密舱的、未配备安全航行设备的、达不到安全航行要求的渔船入湖捕捞。
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来源: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发布
编辑:姜蕾
审核:钟玲
终审:许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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