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客户端6小时前
毕业,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我们迈向职场、开启新生活的起点。然而,求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在求职过程中,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各种求职陷阱呢?一起来看看这份求职“锦囊”。
劳动合同:
非签不可的“护身符”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三方协议≠劳动合同:
莫混淆关键环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之间关于毕业生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因此,毕业生入职时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
劳动关系已确立,权益不可打折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试用期间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且只能约定一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约定的试用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超过的期限为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
社保缴纳:
30天是底线,补贴不可抵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发放相应补贴等形式,免除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违反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仍可主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权利被侵害时果断维权
1.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例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例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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