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壹点客户端5小时前
近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一场高效、温情的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某日,小赵与小钱、小孙、小李(均为化名)在酒吧门口发生口角,双方因误解一时冲动升级为肢体冲突,小钱、小孙、小李三人对小赵拳打脚踢,致使小赵身体受伤,前往医院治疗,公安机关随即对小钱、小孙、小李作出行政处罚。现小赵一家就小赵治疗产生的3000元的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钱等三人进行赔偿。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案发时均系未成年人,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影响,承办法官马文涛及调解员逯学生主动联络县综治中心、教体局、公安局以及学校相关负责人,开通司法“绿色通道”快速响应,与未成年人父母及时组织调解,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矛盾源头。
调解现场,各方家长情绪激动,对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各部门及时稳定家长情绪,并结合证据,充分还原案件事实,引导各方理性思考,同时注重“情理法”相融合,充分释法明理,不仅“惩前”更做到“毖后”。承办法官从学校、社会及法律层面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了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各方成功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且有两位未成年人家长将赔偿款项即时履行完毕,实现了从立案、调查到调解、履行的“一站式”高效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有效避免了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是责任、更是使命。高青县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创新工作举措,通过积极联合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共同构建“司法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高青县人民法院供稿 山东政法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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