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报客户端5小时前
目前, 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中。 执法人员发现, 部分人员却动起“歪心思”, 通过使用假备案标识、 套用他人标识、 故意篡改号牌等方式, 企图逃避违法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此类行为不仅无法得逞, 还将面临法律的严肃惩处。 据悉,电动自行车备案意义重大,对车主来说,备案能够降低车辆丢失风险,便于寻回。对交通管理而言,能有效规范骑行者出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然而,有些车主在备案标识上大做文章,给号牌“改头换面”,其实这些行为在交警执法中根本无处遁形。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辨别电动自行车真假车牌有迹可循。从外观上看,正规车牌由车管所发放,会配备带帽的专用螺钉。而假临时车牌往往存在字体颜色过深、字体较粗等明显差异。此外,交警借助警务通设备,可即时核查车辆所有人、品牌等信息,让假套牌车辆无所遁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将面临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若拒绝接受罚款,其非机动车可被扣留。在南昌,依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号牌,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等违规牌证,需收缴牌证,面临五十元罚款;驾驶未登记电动自行车,也将被责令补办登记手续并处三十元罚款。 交管部门呼吁 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主动依规备案、合法上路。 遵守交通法规, 不仅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负责, 更是维护良好交通环境的 必要之举。
编辑:刘浔浔
审核: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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