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4小时前
奔流新闻讯(记者欧阳海杰)国家医保局要求,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一药一码”可以精准追踪药品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等全链条信息。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国家医保局提醒消费者,医保购药者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追溯码是药品的唯一身份证,这盒药的追溯码号码与其他药品包括同品牌同规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码都不一样,“一定要注意,这个小盒药身份的唯一证据是印在小药盒上的追溯码,而不是购药发票或者小票,或者微信支付宝付款记录。”
自2024年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以来,目前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现阶段,“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的社会共识已经基本形成,每天约500万人次消费者通过药品追溯码查验药品真伪并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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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倩云
欧阳海杰
奔流新闻记者 全域新闻
张原诚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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