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18小时前
奔流新闻讯(记者 欧阳海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提出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该《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办法》提出,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在对客户尽职调查时,可通过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来源可靠、独立的身份证明文件、数据或者信息,识别并核实自然人客户身份;登记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必要的身份资料;采取合理措施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并根据洗钱风险状况获取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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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欧阳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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