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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挑战赛九期# 蚂蝗 豆虫
蚂蝗,在俺这里又叫蚂鳖。
小时候在寨壕里戏水,经常被这东西侵害。
突然觉得身上某个地方发痒,欲挠时会发现痒处原来是蚂蝗已于不知不觉中粘在身上,并钻入皮下,目的当然是吸血。发现时,那寸长的小身板已膨胀如丈母虫,且呈灰褐色。
大人们说蚂蝗入肉是不能拔的,说是拔出半截还会有半截在肉里继续往里拱,若是拱到肚里那小命就要交待了。而最有效的办法是用鞋底照着蚂蝗吸着的地方用力拍打,直至把钻入肉的蚂蝗打出来。打出来打不出来倒不注意,因为这个时候被蚂蝗叮住的地方早已被打得麻木,想来那蚂蝗即便是不被打死也不会再有吸血了。
枯水期,断流的颍河里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水汪,每个水汪的边上都被浓密的野草覆盖,汪里的水就如一只只瞪圆的眼,无助地望着头上的天,似在盼着有雨下来汇入,再将一汪汪水连接成汹涌的浪,河就又成了河了。
然而,此时的河里当然没有汹涌的浪。
傍晚,一汪汪死水在夕阳的斜照下,着实看不到些许的生意。
夭渐渐暗了下来,暮色掩盖了水汪,如倦了的人般闭眼歇息。
就在此时,我忽然发现有一点点亮光升腾于河床。便想,这定是村人乘夜于水中捞些困于水中不能逃脱的鱼虾。忽有些佩服人的智慧,此时捞那些鱼虾,既不费时亦不费力,玩耍中便能一饱口福,岂不快哉!
然而,事实却证明了我的思维是如何的老套。从一个手持网兜匆匆跑下河堤的孩子口中得知,那些人此时在捞的并不是什么鱼虾,而是至今说起仍令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蚂蝗。
蚂蝗,学名水蛭。不管它叫什么,如今竟有人打着灯去那一汪汪死水中捞那吸人血的东西,就惊讶,捞它有什么用呢?看来人真的是闲得没事干了。
然而,从那个已收获满满的小男孩口中得知,蚂蝗能入药,而那一汪汪死水正是最适宜蚂蝗繁衍生息的风水宝地,里边的蚂蝗不但多,且个儿大,大的竟能达到两寸。他们这里的人每天都到这水汪里捞蚂蝗,运气好的话,一个人一次能捞一至二斤。第二天有人到村里收购,一斤能卖到十好几块呢!男孩说,他下期的学费已经够了!
我几乎无语了。被我视为吸血的害虫的东西现在竟然能为人创造经济价值?这就让我想到小时候在豆地里随处可见的豆虫。那东西我们又叫“丈母虫”,在豆地割草,偶尔掉到脚上,任你胆大如斗,却也难免会被惊出一身冷汗。于是就有了“丈母虫爬到脚面上——不咬人隔应人”的俗话。据说这能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豆虫现在也成了某地流行的一道美食,说是富含对人有用的多种蛋白质,非尊贵的客人一般还品尝不到。于是,就有人专门种了黄豆让那豆虫滋生,于晨则去豆地捉了,再卖于走村串户收购的人,据说价格不菲,甚至卖豆虫的收入能超卖豆的价钱。这就让我想起了那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闲话来。
蚂蝗和豆虫皆有其用,蚂蝗能入药,豆虫可成美食。可见古人说的不错,物有其短,必有其长。
再想,人不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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