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6小时前
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近日,湖南永州一只叫“李墩墩”的金毛犬从家中“越狱”。因天气炎热,走进一家餐馆蹭空调避暑,疑似在店内被殴打,6分钟被推出店铺后死亡。(极目新闻此前已报道)
视频截图
对于此事,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表示,目前,需要通过查找店内监控、寻找目击证人、查验狗狗的伤痕等,确定是否能证明狗狗在店内被殴打。同时,需要证明狗狗进入餐馆后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攻击性、店方殴打行为的必要性及强度。如果不能确定狗狗存在事实上的攻击性,餐馆打狗人的行为就将面临刑事追究。打狗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是否超出必要防卫限度及犬只价值。如果狗的价值超过5000元,且打狗人没有充分防卫证据,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面临刑事追责。
付成晨解释,无论刑事责任是否成立,打狗者都要民事赔偿狗主人损失。最终的责任认定,需以公安机关侦查结果及犬只价值的司法鉴定为准。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区分局梅湾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有人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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