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客户端22小时前
近日,凌云县朝里瑶族乡某村屯的农家院里,一枚国徽高悬墙头,几张桌椅整齐排列,一个简朴却肃穆的“临时法庭”就此组成。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凌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将司法服务送到了行动不便的被告人身边。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被告人罗某义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罗某义因严重下肢瘫痪,根本无法前往县城法院参与庭审,这不仅影响其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也让诉讼程序一度停滞。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程序公正必须体现在每一个环节。” 凌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向星州的话,道出了此次巡回审判的初衷。为确保案件及时公正审理,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经研究并报批后,决定打破常规,将刑事审判法庭直接“搬进”罗某义家中。
庭审当天,法院工作人员提前到场,在罗某义家堂屋门前精心搭建起简易而规范的庭审区域。没有庄严的审判大楼,没有复杂的庭审设施,但法庭的庄重与威严丝毫未减 —— 核对当事人信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环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规范的法言法语回荡在宁静的农家小院,吸引了不少村民驻足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详细阐述了罗某义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的犯罪事实。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金毛狗蕨作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非法采集、买卖、收购、加工或破坏其生长环境,均涉嫌触犯该罪名,将面临刑事处罚。面对指控,罗某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深刻悔悟。
随着又一记法槌声响起,庭审圆满结束。这声回荡在农家院中的法槌声,虽没有殿堂里的厚重回声,却清晰传递出法律的刚性与温度。此次巡回审判,是凌云县人民法院针对下肢瘫痪、出行困难的被告人,创新司法服务方式的生动实践,既依法打击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维护了生态安全,也让当事人在 “家门口” 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完美诠释了 “法” 与 “情” 的交融。
“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以更温暖、更便捷的方式惠及每一位群众。”凌云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为民相结合,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更多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实践,践行 “人民法院为人民” 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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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丨黄鹭晨
编辑丨韦建兴 责编丨杨再阳
审核丨袁永勇 总审丨陆定松 监制丨朱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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