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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研究丨明代治理黄运思想的变迁及其背景——读明代三部治河书体会(上)
明代是黄河多患时期,276年内无有间歇。如以16世纪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河患多在河南境内,故成灾的地域大;后期河患多发生在山东、江苏境内,成灾的地域相对为小。前后期治河思想和措施也有所不同。这种不同是由明代治河是为保运、护陵的目的所决定的。从明代刘天和《问水集》、万恭《治水筌蹄》、潘季驯《河防一览》三部治河书中可以看出治理黄运思想从治水防洪、治河通运———河运合一、以河治河———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变化,是我国治黄史上治河思想的转折时期。
一、明代河患的一般情况
明代是黄河多患时期,大小河患连绵不断。据黄委会所编《黄河水利史述要》统计,从洪武至宣德年间(1368—1431年)的63年中,共发生河患27次,平均每2.3年一次。正统至弘治年间(1436—1505年)的69年中,共发生河患32次,平均每2.1年一次。正德至隆庆年间(1508—1571年)的63年中,共发生河患21次,平均每3年一次。万历至崇祯年间(1573—1642年)的69年中,共发生河患32次,平均每3.1年一次。可见整个明代276年中,黄河河患伴随始终,无有间歇。如以16世纪为界,前130年河患成灾程度较重,后130年相对稍轻,但无明显差异。原因是前期河决90%发生在河南境内,决口改道后幅射的地域就大。如洪武二十四年黄河在原武黑洋山决口,全河改道,夺颍入淮,故道及会通河全淤。洪武三十年、永乐二年、八年、十四年开封城4次被黄河决坏,河水改道夺涡水入淮。永乐二十年后至宣德年间,豫东地区的颍、涡河流域的数十县连续遭受河水泛滥的侵害。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年间,河患愈演愈烈,不仅河患造成的受灾地域愈来愈广,河道摆动幅度也愈来愈大。如正统十三年河道决口,分为南北二股:南股一为干流夺颍入淮,一为分流夺涡入淮;北股冲决张秋镇,溃运堤,合大清河入海。弘治二年黄河在原武至开封段南北多处决口,分为南北数股,向南分汴、颍、涡三道,向北冲溃运河。后期河患次数虽无明显减少,但90%的河患发生在下游山东、江苏境内,决改后河水摆动的幅度相对为小,故而受害面积相对也小。
明代河患频繁,但治理却较前代为难,治理策略所受牵制很多。明代永乐以后建都北京,而其时全国的经济重心在东南地区,当时北京首都皇族以及庞大官僚机构,驻军的粮食和各种物资均需长江中下游地区通过京杭大运河运往首都,故运河为国家命脉所系。而当时的黄河是流经今郑州、开封、商丘、徐州、淮阴夺淮河入海,徐州至淮阴段的黄河又是京杭大运河的运道,因此,河患又多涉及运河的通塞,同时这段黄运通道的南面又有朱元璋的中都城、皇陵 (朱元璋父母的葬地,今安徽凤阳县西南8公里)和祖陵(朱元璋祖父的陵墓,在今江苏盱眙县对岸、旧泗州城,康熙时淹没入洪泽湖),黄运决溢又关系到中都城和两陵的安全。所以明代治河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明代黄河走徐沛入淮,从徐州至淮阴一段黄河即运河,治河即治运。明代建都北京,每年从东南运漕粮400万石至京师,运河通塞,事关政权大计,故治河着眼在治运。二是要保护在泗州的祖陵和在凤阳的皇陵。故黄河不能南决,南决会危及两陵。黄河也不能北决,北决会在张秋冲溃山东运河, 阻断漕运。最后归结出来的治河方针,即千方百计要将黄河河道维持在徐淮一线上。
由于治河治运为明王朝的头等大事,而治河即为治运,治运必先治河,故当时就有不少治河著作必定论及治运问题。今存比较有影响的是刘天和《问水集》、万恭《治水筌蹄》和潘季驯《河防一览》。从这三部书中我们可以看出,明代治河思想的实践和变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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