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客户端3小时前
青锋
一起再次引发网友对老年群体狂喷的“老年‘暴走团’阻挡消防车”事件,迎来反转,个别网友在事实面前或许应不得不承认,仅靠一段短视频,或者仅靠看到的表象,就匆忙下结论,对他人展开批评,这种狂炒、爆炒的现象,应该终止。
如果单看网络流传的视频,很多人或许就得出有媒体评论给出的结论,即辽宁朝阳一老年“暴走团”列队准备出发,“占据路中央,阻挡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通行”,双方似乎“僵持了一两分钟,最后救护车靠边腾地,老人们列队出发”。
对此,有网友依据“消防车、救护车都是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等规定,指责“老年‘暴走团’的行为不仅是缺乏素养,更可能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事实又是怎样的呢?
据大象新闻发布的一则老年“暴走团”群主接受采访的视频,群主详细介绍了事情发生时的详细情况,告知媒体事发当时,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勤状态,而且,所在道路为景区内非机动车道。为了“暴走团”一百多人的生命安全,群主当时和备勤的消防人员等沟通,告知他们“暴走团”队员一分钟就过去了。才有了消防车等让“暴走团”先走而自己等待的现象发生。
同样是引用“消防车、救护车都是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的规定,有律师指出,这一规定有前提条件,就是消防车、救护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如果不是执行紧急任务,消防车、救护车和普通车辆一样,按照交通规则,应当遵守车让人的原则。
通过上述可见,一条同样的法律法规,如果不放在法律法规明确的前提条件下来看,或者解释,就有可能得出与法律法规本身相距甚远的结论。如前述有网友依据“消防车、救护车都是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的规定,指责“暴走团”老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公德,更可能涉嫌违法”,并由此及彼,引申到“某地曾有老人长期组团霸占麦当劳餐桌,不消费只打牌,大声喧哗打扰其他顾客”等问题,认定“少数人的失范行为,本质上是将个人私利置于群体荣誉之上——他们在满足自身诉求时,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让整个老年群体蒙羞”。
时过一天,当真实情况被媒体公开之后,不知道匆忙就对“暴走团”行为定论并予以指责的人该作何感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引用只做片面取义,而置法律法规适用的前提条件于不顾,是否应当引发更多人的反思?
青锋认为,老年“暴走团”被指阻挡消防车一事,应当成为当下现实普法教育的一个标本,由此应让人们认识到,当一件事情发生,并有可能引发网络热议之时,是否等一等,等事实真相进一步披露,再做评论,而不在第一时间就盲目狂喷?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适用等,应当全面而不是断章取义,一味死搬硬套?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热线:13893646444(微信同号)
拍客:benliu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