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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浚县教育体育局发布 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总体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笔试、面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学位。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坚持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联保机制,完善户籍信息比对和全面摸排工作机制,加强对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时监测,防止辍学反弹,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招生工作由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划分县直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并统筹协调部分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的划分。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鉴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县域范围内招生。 公办学校 “人户一致”。即户籍、房产、住址一致,新生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新生父母(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新生父母(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人户不一致”。具有浚县户籍,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 具有外县(市)户籍,在浚县常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产权证。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同步录取,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提前组织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所在镇(街道)中心学校采取摇号的方式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所报名民办学校。 网络信息采集时间 时间: 初中7月18日—7月24日 小学8月1日—8月5日 线上办理渠道: 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一件事专区”窗口,选择“教育入学”,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等。 网页端:打开浏览器,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渠道: 各招生学校协助进行网上填报办理或当面审核办理。 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初中7月25日—8月10日;小学8月6日—8月10日 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核对新生报名材料,登记汇总新生信息。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此时间段内,由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补录 时间:8月15日—8月17日 经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和资格确认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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