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客户端12小时前
近日,河南商丘,蔡女士反映,父母在她们很小的时候离异,姐妹俩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虽然不算亲近,但也时常走动,今年1月父亲出车祸意外去世,三个姑姑竟然不告知她们和家里长辈,偷偷把属于她们的遗产给分了。蔡女士质疑父亲所谓疑遗嘱的真实性。
蔡女士的大姑和三姑表示,当时贪财,哥哥去世留下的家产大,想着一家分几十万。当时都是老二出的主意,她也是得利最多的人,现在拿着这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内心也不安。二姑:这是我们该得的,这是我哥的遗愿,没通知老人,我很抱歉。
遗产继承有以下几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河南民生频道、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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