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客户端13小时前
近期
拉萨交警在
全市“综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
查获一批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5年7月18日22时2分
违法地点:拉贡大道东嘎大桥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湘KS6M**
违法人姓名:徐**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32分
违法地点:纪念碑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藏A0Q6**
违法人姓名:卓***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5年7月24日14时8分
违法地点:民族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藏A175**
违法人姓名:王*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7月25日12时36分
违法地点:娘热路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川JF65**
违法人姓名:冯*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5年7月25日16时1分
违法地点:康昂多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川A46T**
违法人姓名: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心
拉萨交警将持续
对驾驶“冒黑烟”
超标排放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请广大车主
定期为爱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确保车辆尾气排放持续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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