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客户端21小时前
7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法院系统代表专场。会上,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沙丽谈到审理的多个“全国首例”和典型案件。
▲沙丽
沙丽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的首批员额法官,见证了中国互联网司法的试验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与发展。她参与打造了互联网审判新模式,包括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异步审理模式”。
沙丽曾经审理过不少“全国首例”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沙丽介绍,8年来,她主审案件4000余件,包括涉数据权益、算法规制、平台治理、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通过具有鲜明观点和价值导向的司法裁判努力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她参与前沿领域立法论证会40余次,并加入杭州市数据专家组,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40余篇。
以她审理的系列数据纠纷案件为例,沙丽介绍了杭州互联网法院个案树立裁判规则的情况:“生意参谋大数据权属案”首次确立了大数据产品的权利边界和司法保护路径,“网络直播数据商业秘密案”明确了数据适用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则,“微信群控软件案”首次提出数据权益的分类保护原则。
审理这些案件时,沙丽也会有心理压力。“一个判决会为创新技术的发展划定法律边界,甚至会对涉案产业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压力会很大,常常伴随着焦虑、困惑。但同时,压力却也能激发自己前进的动力。”
从数据权益界定到平台责任划分,从群控软件、流量劫持、深度伪造到算法治理……这些年来沙丽审理的每一起新类型案件都是与新技术、新模式的“深度对话”。沙丽说,她常常会有很强烈的紧迫感,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精益求精,让判决经得起未来考验、社会考验。
沙丽介绍,当沙丽审理区块链电子存证第一案时,业界对于区块链证据效力的认定众说纷纭。她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反复研究,最终通过判决,首次确立了区块链证据效力的审查认定规则。在审理首例人工智能机器人直播侵权案时,她特意去网络平台刷直播,进而判断被告模仿人工智能机器人直播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潘莉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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