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客户端2小时前
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杜某君诈骗案”值得关注。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2018年1月,重庆某医院注册成立,2019年5月成为定点医疗机构,被告人杜某君系实际负责人。经营过程中,杜某君推行让病人低价或者免费住院治疗、向“大额病人”返利等做法,通过医生、医助等工作人员向病人宣传、病人老带新等方式,吸引大量中老年医保病人住院治疗,并采取先开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再开检查单,或者虽先开检查单但在检查结果出来之前便办理住院手续等方式,将有住院意愿的病人全部收治入院,提供吃药、雾化、输水等基础医疗服务,并大量开具高利润抗生素等药品。
为了使上述人员符合住院要求和逃避查处,杜某君指使或者默许医生、医助与检验科医技人员互相配合,修改住院人员的血常规检验报告、DR检查报告等,并将住院期间产生的药费、检查费等通过医保报销,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390余万元。
本案经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君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指使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篡改医学检验数据,制作虚假病历,使不需要住院的患者入院治疗,骗取医保费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某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庄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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