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客户端16小时前
8月4日,辽宁的彭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17岁的女儿小彤(化名)于3个月前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霸凌者竟然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还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小彤被殴打的现场视频。
彭先生说,小彤去年在沈阳某职业技术学校报了化妆班。今年4月中旬,小彤因为在一名男生社交账号下留言,该男生的女友看到后,叫了多名女生对其实施霸凌。小彤与外校这名霸凌者不相识。
4月21日当天下午,小彤被多名不同年龄段的女生围堵在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万达广场地下通道内,对其施暴,有人拍下视频。事后,彭先生报警,多名霸凌者受到处罚,未满14岁的被免予处罚。
事发后,小彤的同学、家属竟发现有人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小彤被殴打的现场视频。霸凌者还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并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
彭先生说,这些人太猖狂了。目前已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希望霸凌者受到应有处罚。
8月4日,沈阳市铁西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浪潮新闻记者,小彤所就读的这家民办学校由当地人社局主管,霸凌事件由该部门调查。
8月5日,沈阳铁西警方回应浪潮新闻记者称,警方已处置4月21日小彤遭受霸凌一事,涉事人员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目前,沈阳铁西警方已收到浪潮新闻记者提供的相关视频及图片等资料。对于后续发生的开直播、卖视频等情况,警方已进一步取证,一有进展将向社会公布。
小央微评:
这几年,未成年人霸凌事件接二连三,每每成为舆论焦点。为何大家对这类霸凌如此敏感,不仅仅是因为涉及孩子,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因素是,当事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常常表现出对施害者的过度“宽容”,这种“宽容”还往往打着法律的旗号。
他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毕竟还是孩子,要给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些人可能忘了,受害者也是孩子。他们应该扪心自问:这么办是依法办事,还是想尽快结案了事?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一些人、一些单位所谓的形象?以本案为例,相关部门称已对施暴者进行处罚,那为何他们还能如此有恃无恐地公开售卖霸凌视频,究竟是怎么处罚的?
我们当然知道现行法律在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现实问题,这不仅在中国,很多国家都存在类似的难题。但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和护身符。如果不能进行刑事处罚,还可以严肃追究施害者及其监护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还有“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规定,如此出格的行为,够不够启动这一机制的“格”呢?教训难道还不够多吗?
责任编辑: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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