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客户端2小时前
近日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持续深入推进全市
“综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查获一批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5年8月6日
违法地点:娘热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藏A103**
违法人姓名:南****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5年8月6日
违法地点:娘热路与林廓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川AL58**
违法人姓名:王**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5年8月6日
违法地点:金珠西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藏AC03**
违法人姓名:胡**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8月7日
违法地点:北环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藏AC59**
违法人姓名:徐**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请各位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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