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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新闻6小时前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甘肃省原副省长杨子兴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12025年10月31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杨子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四百万,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一百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五百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22006 - 2024年,杨子兴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谋利,非法收受财物5040万余元;2019下半年 - 2024年5月,利用退休前职权地位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谋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857万余元
3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两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主动交代、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依法从轻处罚
42025年8月7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杨子兴及其辩护人质证,控辩双方发表意见,杨子兴当庭认罪悔罪,30余人旁听庭审
2025年10月31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杨子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被告人杨子兴利用担任甘肃省定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房产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40万余元。2019年下半年至2024年5月,杨子兴利用退休前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投资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7万余元。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子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依法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鉴于杨子兴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子兴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子兴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丨央视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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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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