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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3小时前
河南一女子插足他人婚姻被打,打人原配八年内两次被逮捕
1八年前,出轨丈夫赔偿‘小三’9万元后,‘小三’仍闹事,与原配杨女士一家冲突,杨女士丈夫两妹妹犯侮辱罪被刑事处罚,杨女士先被行政处罚,后被指控侮辱罪羁押四月多后释放
2今年10月25日,杨女士再次因侮辱罪被河南郸城警方逮捕,家人不解
32016年,崔某某与离异女子发生关系致其怀孕,补偿9万元后,女子与杨女士争吵,崔某某母亲、两妹妹与女子争执,两妹妹扯掉女子下身衣服,被判侮辱罪
4事发后杨女士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后又因强制猥亵、侮辱罪被刑拘、逮捕,四个多月后取保候审,今年9月28日再次因侮辱罪被刑拘、逮捕
5律师认为杨女士两次处理基于同一行为,违背‘一事不再罚’精神,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逮捕违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司法处理不当
611月6日,记者采访办案民警和郸城警方未获有效回复
八年前,出轨丈夫在赔偿对方9万元后,依然到丈夫单位闹事的第三者与原配杨女士一家人发生冲突。之后,杨女士丈夫的两个妹妹因犯侮辱罪被刑事处罚。杨女士先是被行政处罚,之后又被指控犯侮辱罪羁押四个多月后释放。

就在杨女士一家以为此事早已了结时,今年10月25日,杨女士再次被河南郸城警方以犯侮辱罪执行逮捕。
家人惩罚第三者被判有罪
2016年,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吴台镇工作人员崔某某认识了镇上的一位离异女子并发生关系,女子以怀孕为由讨要说法,并一度闹到崔某某所在单位。
当地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该女子和崔某某发生男女关系后怀孕,经人调解,崔某某于2017年4月份补偿给该女子9万元。2017年6月3日上午,该女子与崔某某的妻子杨女士在郸城县吴台镇街上发生争吵后,到郸城县吴台镇人民政府院内找镇领导。随后,崔某某的母亲也来到吴台镇人民政府院内,并与该女子发生争执。在争执时,崔某某的两个妹妹来到镇政府院内,上前撕扯该女子,导致该女子的下身衣服被拉掉。
法院认为,崔某某的两个妹妹使用暴力,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侮辱罪,判处崔某某的大妹妹有期徒刑十个月,小妹被判处管制二年。


原配妻子8年内两次被逮捕
崔某某的大妹崔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们和该女子发生争执后,嫂子杨女士也来到现场,此时该女子倒地,嫂子在其脸上打了两下。事发后,杨女士因殴打他人被警方行政处罚,罚款500元,拘留15天。当年10月,杨女士又因强制猥亵、侮辱罪被刑拘,继而被执行逮捕,四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
就在家人以为此事已经了结时,今年9月28日,杨女士和崔某某的表妹再次因侮辱罪被刑拘,之后被逮捕。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8年前发生争执时,表妹和嫂子都到了现场,对方女子一直控告,所以警方再次抓人。”崔女士告诉记者,“整个事件中嫂子杨女士是最大的受害者,哥哥的错导致家庭变故已使其痛苦不堪,其间又多次受到对方女子的骚扰和谩骂。因为打了对方几耳光受到了拘留15天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后,又被羁押了50多天。 8年后,却又再次受牵连被刑拘逮捕,真的令人费解。”
律师说法:违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律师认为,杨女士最初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针对的是轻微暴力行为,虽然行政处分不影响刑事追究,但关键在于两次处理基于同一行为。杨女士仅实施了“打两耳光”这一行为,且已通过行政拘留作出评价,后续再以同一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就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核心精神,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最终处罚。若杨女士当年取保候审后未被起诉,那应该是检察机关认为其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如今无新事实新证据却被再次逮捕,违背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司法机关的处理存在明显不当。
11月6日,奔流新闻记者就此案采访办案民警和郸城警方,未获有效回复。
文·图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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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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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韵松涛
2025-11-06
这起事件让我们看到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的重要,希望能妥善解决矛盾。
香菜打咩
2025-11-06
这起事件反映出法律在实际应用中的挑战,期待能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叶晚
2025-11-06
这都是一些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