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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3小时前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12月23日,备受关注的“莆田12岁女孩被虐致死案”有了新的进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刘某(女孩生父)故意伤害、虐待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对刘某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福建省高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在刘某和同案被告人许某花的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许某花为主实施犯罪,直接导致被害人刘某琪死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某参与并纵容许某花实施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刘某不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并与许某花共同伤害致未成年亲生女儿死亡,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伦底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但量刑畸轻,再审依法予以改判。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福建莆田12岁女孩被虐致死案发生在2023年12月22日。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琪的死因符合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因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感染、饥饿、寒冷等因素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案件材料显示,刘某琪生前遭受了长期虐待。2023年12月5日,许某花因不满继女刘某琪“总出去惹事、丢人”,将其手脚捆绑后,要求丈夫刘某回家“教训”。刘某在微信中回复“要狠狠地打”,随后回家持棍殴打,致刘某琪手腿多处淤青、额头出血。
从2023年12月6日至12月21日期间,许某花持续将刘某琪手脚捆绑并关在卫生间内,对她实施持棍殴打、按头撞墙、冻饿、伤口泡脏水、用开水烫等伤害行为。在此期间,许某花多次通过微信向刘某发送女儿被捆绑、伤痕累累甚至昏倒的照片,刘某对此表示支持和默认,并未采取任何施救行动。刘某作为许某花的配偶、被害人的监护人,明知许某花长期虐待孩子却不制止,还提供泻药支持虐待。他帮助许某花网购约1600片泻药给被害人服用。
除了刘某琪,许某花此前收买的三个孩子中,有两个孩子也遭受了长期的虐待。许某花在与案外人李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先后收买一名女婴和一名男童。2016年,与刘某同居期间又收买一名男童。此后两人结婚,并将刘某琪接回共同生活。
案件审理过程中,许某花和刘某在法庭上相互指责,推卸责任。许某花曾辩称殴打、虐待孩子属于正常管教行为,其主观上并没有杀害刘某琪的意愿。
此案一审于2025年4月下旬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许某花犯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决定执行死刑;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许某花、刘某均提起上诉。被害人母亲白女士认为一审对刘某的量刑过轻,向检方申请抗诉,但被驳回。
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对许某花的死刑判决,同时认为原审对刘某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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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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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39738
2025-12-23
‘莆田12岁女孩被虐致死案’再审改判,体现了法律对践踏人伦底线行为的零容忍,为未成年人撑起更坚实的法治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