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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1小时前
奔流新闻讯(记者 欧阳海杰)1月21日,陕西榆林市靖边县“女子被姑父棒杀案”一审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凶手王某飞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当日,被害人姬某利之子王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对法院判决比较满意,也可以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法院判决书显示,王某飞与被害人姬某利、被害人陈某新均系靖边县乔沟湾乡乔沟湾村高油房村小组村民。王某飞是姬某利的姑父。2024年初,王某飞家与姬某利家、陈某新家因种地等问题产生矛盾。
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王某飞妻子姬某娥在他人玉米地里偷掰玉米,被姬某利用手机拍摄,并称“看,又在偷玉米”。姬某娥担心姬某利将视频发出后被人嘲笑,并将此事告知王某飞。
当日上午10时,王某飞在玉米地里与姬某利发生争吵,同时殴打姬某利致其倒在路中。10时30分许,被害人陈某新驾驶三轮摩托车途经该路段时看见姬某利被王某飞打倒,遂用手机拍摄现场欲报警,王某飞进行阻拦并随手拾起一根木棍朝陈某新头面部多次击打,又朝倒地的姬某利头部多次击打,致二人当场死亡后弃棍逃离。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系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飞在光天化日下杀害无辜妇女及年迈老人,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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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杨
欧阳海杰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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