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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2小时前
胖东来红内裤风波落幕,涉案博主被判赔40万元并公开道歉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张鹏翔)一条红内裤、一段未经验证的视频、一场引爆全网的热议,最终演变为一份40万元的赔偿判决。3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详细披露了“胖东来红内裤事件”的审理过程: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段某因发布不实视频,损害企业名誉,被判决赔偿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并在其抖音账号公开道歉。
事件回溯至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赠送的一条购自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的红色女士内裤,段某及朋友向商家反馈内裤掉色,并称穿着后出现过敏症状。胖东来方面迅速响应:两日后,员工主动联系段某,在初步反馈商品无质量问题后,仍陪同就医并垫付了医药费。为审慎起见,胖东来还将涉事品牌全系列商品及其他品牌的深色内衣、床品等大批商品紧急下架。然而,在商家积极处理投诉期间,段某通过其拥有百万粉丝的平台账号发布视频,对商品品质及服务作出贬损性评价。该视频迅速发酵,播放量高达1217.4万次,获赞11.4万,评论4.2万条,分享量近20万次。
面对汹涌舆情,胖东来选择用事实说话。公司先后将涉事内裤送交三家质检机构检测,结果均显示:致敏性染料、耐水色牢度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提供的报告同样证实,产品无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基于此,胖东来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段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段某作为自媒体从业者,拥有百万粉丝,理应知晓网络传播的即时性与巨大影响力。在胖东来积极处理投诉且过敏原因尚未查明的情况下,段某未履行基本核实义务,便在网络发布具有贬损性质的视频,其主观过错明显,行为与造成的负面影响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构成对胖东来名誉权的侵害。鉴于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段某侵权行为的广泛传播范围,以及企业因下架商品、送检等产生的实际损失,综合考虑段某的过错程度、认错态度等因素,法院判决段某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并保持30日内不删除;同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在释法时强调,消费者固然有权对商品服务进行监督评价,但评价必须真实、客观。特别是对于拥有庞大粉丝群的自媒体,其承担着比普通民众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此次判决不仅是对企业名誉权的维护,更是对《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保护民营企业人格权益规定的生动实践,警示那些企图通过“蹭流量”“碰瓷”企业博取关注的个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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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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