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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03-24 10:25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主犯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日,被拐儿童申聪与其父亲申军良也赶赴宣判现场,为姜甲儒一家加油助威,传递寻亲家庭的互助力量。
该案发生于2006年12月4日凌晨,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在袁永贵的协助下,获悉姜甲儒父母在外打工、家中仅有老人照看的信息后,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入室,暴力控制姜甲儒的爷爷奶奶,抢走当时年仅8个月大的姜甲儒,并于次日以28600元的价格将其转卖,赃款被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瓜分。此案导致姜甲儒与家人分离长达17年,其爷爷因自责抑郁成疾,最终在病痛中离世,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则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寻子之路。
2024年,在警方的努力下,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比对,姜甲儒成功被找到并与家人相认,涉案的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袁永贵四人也相继被抓获归案。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无期徒刑,袁永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甲儒父母)的诉讼请求,判决四被告人共同赔偿人民币20万元。一审宣判后,主犯曾小孩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袁永贵则以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为由上诉,姜甲儒一家及部分被告人对一审结果均有异议,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2025年12月5日,该案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5小时后未当庭宣判。直至2026年3月24日二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明确核准曾小孩的死缓判决,吕光东、王绪勇的无期徒刑判决及袁永贵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决均维持不变,20万元民事赔偿也予以维持。
值得关注的是,当日的宣判现场,同样有过被拐经历、已成功寻亲的申聪与其父亲申军良专程到场。申军良父子此前刚从广东返回山东,配合警方对“梅姨案”补充相关材料,得知姜甲儒案二审宣判的消息后,特意赶赴现场支持姜甲儒一家。姜甲儒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与申聪取得了联系,自己有多次庭审经历,希望能为同样面临案件审理的申聪提供一些经验和帮助,而申聪也向他咨询了庭审相关注意事项,两人在寻亲与维权路上相互鼓励、彼此支撑。
庭审现场,姜甲儒全家均到场见证宣判结果。姜甲儒此前曾表示,自己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就是想亲眼看着人贩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既是对自己的宣泄,也是对家人的安慰。
其母亲乔守芬表示,希望案件能尽快告一段落,每一次开庭对全家都是一次伤害;她也明确表示,将持续推进对该案买家的追责,已向相关法院和检察院提交材料,希望推动对买家的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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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平海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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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3501
2026-03-24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结果,再次证明法律会严惩拐卖恶行,为儿童撑起安全保护伞。
网友01116
2026-03-24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是对拐卖儿童犯罪的严正审判,守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网友09216
2026-03-24
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罪犯,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威严,让民众看到法律在保护儿童安全上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