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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闻网04-03 17:09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 惠) 4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妇联获悉,今年呼和浩特市同时实施两个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即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和“困境妇女两癌帮扶”“爱在身边低收入妇女两癌帮扶”项目,请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申报“困境妇女两癌帮扶”“爱在身边低收入妇女两癌帮扶”项目。
据介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24日,呼和浩特市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救助条件为:1.病种病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2.低收入标准: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乡级妇联填报申请表,并逐级申报至所属旗县区妇联,由旗县区妇联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待市级妇联审核后报自治区妇联,最终实施救助。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困境妇女两癌帮扶”“爱在身边低收入妇女两癌帮扶”项目的救助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0日,呼和浩特市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救助条件为:1.病种病情:经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2.低收入标准:经民政、乡村振兴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需持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等所需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乡级妇联填报申请表,并逐级申报至所属旗县区妇联,由旗县区妇联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待市级妇联审核后报内蒙古妇女儿童基金会,最终实施救助。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编辑:李元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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