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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新闻04-07 15:35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备受关注的“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迎来新进展。4月6日,奔流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姐姐李海玉处获悉,该案将于4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二审开庭,该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中,被告人易庚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害人的姐姐李海玉则坚持要求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992年12月22日,广东湛江雷州市北和镇迈车坎村,9岁男孩李某平在学校附近被杀害。法院一审查明,当天上午,被告人易庚华与被害人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下午,易庚华将李某平从小学带至附近甘蔗园,持刀捅刺致其死亡,随后潜逃。
此后的27年间,被害人的姐姐李海玉从初中辍学后独自踏上追凶之路。她辗转广东、广西、贵州、福建等省份寻找嫌疑人,为获取证据,曾与易庚华保持三年多的网络联系,最终在湖南老家蹲守到对方,并于2020年5月协助警方将潜逃28年的易庚华抓获。

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李海玉经济损失66726元。法院认为,易庚华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但因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故依法作出死缓判决。一审宣判后,李海玉认为量刑过轻,申请检察机关抗诉,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随后,易庚华以“一审量刑过重”“系过失杀人”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开庭前夕,李海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仍未找到证明易庚华故意杀人的新证据,此前在弟弟埋葬地开挖也未发现关键物证。她目前独自在湖南老家以养鸡鸭为生,计划提前前往弟弟墓前祭拜,再参加庭审。
“因为弟弟的事情,爸爸含恨离世,妈妈重病不起也走了,这已经不是关于弟弟一个人的公道了。”她说,对于二审她的诉求不变——希望法院判处易庚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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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立华
张鹏翔
奔流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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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案件二审即将开庭,希望能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恰当的判决,还受害者公道。